1月15日消息,提醒那些习惯乱停车、随意变道的人注意:只要因这类行为引发事故,哪怕是无接触碰撞,也照样要承担全部责任。
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称,本月11日,泉南高速江西宁都段发生一起交通异常行为事件:驾驶员王某在快车道行驶过程中,行至互通枢纽处突然减速并向右变道,随后在慢车道内停车。
慢车道上的一辆小车突然紧急减速并向左避让,不料被从快车道后方驶来的另一辆小车追尾,导致两车均有损坏,好在没有人员受伤。
王某没有与这两辆车发生接触,直接驶入匝道离开了,随后交警锁定了王某的车辆,并依照法律对他展开调查。
王某表示,当时他突然感到肚子不舒服,于是打算从匝道驶离高速去休息,还提到自己在变道时没有留意后方的状况。
交警对王某进行了严肃批评与安全教育,依法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同时针对王某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违法停车”的行为,依法处以200元罚款、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。
交警提醒:
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,随意变道或停车很容易引发追尾事故,其后果通常比城市道路上严重不少。
若确实遇到紧急状况(比如发生交通事故、车辆出现故障、驾乘人员突发疾病等情形)必须停车时,应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,并依照相关规定设置警告标志,绝对不可以直接在行车道上停车。